9/5/13

德州課後家教計畫紛擾不休


馬克斯的兩個孩子現在就讀聖安東尼奧中學,他們今年從學校的課後家教計畫中領到了兩台免費的筆電之後,馬克斯就申請了無線網路服務,希望能讓孩子們用筆電在家裡補習。雖然網路已經開通,他們卻一直無法登入線上家教公司「電腦家教」(Tutors With Computers)的網站。當馬克斯打電話到「電腦家教」查詢,才發現原來他們所屬的學區已經不再付費給該公司,所以這項線上家教的服務已經終止。

2001年開始,根據「有教無類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的規定,學業成績表現不佳的學校,必須提撥固定比例的聯邦補助款來支付學生們的課後家教費用。馬克斯的孩子原本可以享有這樣的服務,如今卻被該學區終止。該學區之所以不再付費給線上家教服務公司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各校對此一規定的反彈聲浪多年來沒有停過;其次,此舉所帶來的成效不高,學生的學業成績沒有太大改善;再者,隨著今年聯邦政府通過了德州提出的豁免申請之後,德州各校已經不再受該法案規定,因此這項計畫也就隨之終止。

事實上,強制要求學校提撥款項來支付學生課後家教費用的方案,自實施以來就有許多爭議。以這家「電腦家教」公司為例,自2009年開始營業至今,就不停遭受各校的質疑及抱怨,無論是其所提供的學習工具以及內容、招收新生的方式,以及其收費標準等等。面對這些批評,「電腦家教」捍衛己身立場的方式也很強硬,包括運用法院、電子佈告欄以及立法機關等等管道反擊。即使各校有所反彈,該公司的業務仍然急速成長,成為服務德州最多公立學校學生的供應商,其服務範圍遍及其他八個州,總共一百多個學區。

「電腦家教」的收費標準是每位學生每小時92美元,學生們可以用電話或是網路來完成家教課程。此外,學生們也必須修習一定的上課時數,過程中若有不懂,會有線上助教來協助他們解決問題。然而,許多學校質疑此種課程並非一對一的個人教學,也沒有針對不同學生提供個人化的學習計畫;甚至六年級所用的手冊都跟十二年級用的一樣,連要學的單字也一樣。根據紀錄,2009-10學年度總共有37位學生參加該公司提供的家教課程,只有2個人通過州級測驗,導致學校方面對於該公司的課程非常沒有信心,認為無法帶來正面的學習成效。

在招收新生的方式上,「電腦家教」的種種不當行為也被德州許多學區檢舉。例如,休士頓學區就通報,有些家長為了要獲得免費的電腦,竟打電話要求學校讓學生註冊該公司的課程。也有家長反映,該公司人員為了推廣課程,竟說她的小孩會因為沒有電腦而跟不上其他同學。甚至於達拉斯學區也提報一個案例,認為該公司的學生上課時數紀錄出現造假的情況,據他們要求一名未完成規定時數的學生謊報已完成所需時數。

面對這些質疑,該公司執行長認為這些對他們的怨言,都是一些不願加入家教課程的學校所找出來的藉口。因為只要他們能證明學校不需要家教課程,他們就可以根據聯邦法將這筆預算用在別的地方。執行長更表示,他們五年來服務超過數萬名德州學生,從來沒有家長抱怨他們的註冊方式和課程效果。達拉斯學區提報的案例只是根據單一學生的訪查而已,公司紀錄確實顯示該生已完成該課程。至於課程的學習效果,執行長也反擊說,那37名學生是在四月受測,然而他們是在八月才進行該公司的家教課程。他引述休士頓學區的報告,指出該公司的學生在州級測驗上的表現和學區平均相比已有進步。

即使爭議不休,該公司執行長仍表示他支持州政府為低收入學生設置不同方案,比如讓校長們選擇其他服務供應商,可以依課程績效做為付費標準。關於這一點,該公司顧問委員會主席,也是前布希政府時代負責推動「有教無類法案」的教育部長羅德.佩齊(Rod Paige)則表示,他並不介入該公司的日常運作,他只是受雇針對「依績效給付」(pay-for-results)的概念提供意見。他也說他並不意外該公司會面對許多批評,因為該公司是德州最大的服務供應商之一,而各學區並不歡迎這類付費課程。

至於家長們的反應為何?文章中一開始提到的馬克斯表示,他覺得他的第三個小孩沒有機會參加這樣的家教課程確實很可惜,不過當他得知每名學生每小時得要花92美元上課之後,也認同費用實在太貴了。那麼那兩台筆電該怎麼辦?現在都被他的孩子拿來玩遊戲而已。

資料來源:New York Times

休士頓教育組 周汶昊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