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ge range for the examinees is from 7 years old to 60
years old. Instead of the stereotype of “Chinese only”, the examinee population
of TOCFL consists of diverse ethnicity, such as Caucasian, Hispanic, Korean,
etc. 18 Hispanic students from Houston Gateway Academy have attended the TOCFL
in the first time. Their teacher, Miss Chang, said that these students have
shown a greatly increased interest in learning Chinese through the Chinese
language class in school. She is really glad that they have this opportunity to
evaluate their learning progress.
3/30/14
2014 Test of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was held in Greater Houston area, and five more are coming
3/20/14
103年(第2次)海外學歷役男申請服一 般替代役參考資料
103年(第2次)
海外學歷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參考資料:
一、申請時間:103年4月1日上午8時起至103年4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檢附證件:(證件請依下列順序裝訂)
(一)一般替代役申請書(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登錄後印出)。
(二)經我國駐外館(單位)驗證之最高畢業學歷證件(應屆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由學校出具證明文件;請外館在畢業證書影印本(在學證明)驗證後,由申請役男併申請書寄出);資料送件後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中文自譯本。
三、申請方式及程序:
(一)申請役男須於申請作業期間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資訊作業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時段、役別、機關一經選定後不得更改)。
(二)申請役男將應檢附證件於4月15日前完成掛號寄送內政部役政署甄訓組(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四、以學歷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其因退(休)學未能取得畢業證書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五、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應於入營梯次前2個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俟體位判定後依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逾本次申請返國最後期限(104年1月31日)未返國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六、入營時段:
1、第一時段:103年7~12月。
2、第二時段:104年1~ 6月。
七、103年(第2次)以海外學歷役男申請單一役別單一需用機關一覽表
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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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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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營時段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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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歷及
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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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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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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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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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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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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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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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順序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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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服務役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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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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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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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外學歷條件服教育部教育服務役之役男,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師資缺乏區國中、小學及英語資源中心學校,擔任輔助教學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偏遠國中、小學英語教學相關活動推廣工作。
|
||||
文化服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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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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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觀光服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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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
2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醫療役
|
衛生福利部
|
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醫學學類、公共衛生學類、藥學學類、復健醫學學類、營養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及檢驗學類、牙醫學類、醫管學類、食品科技學系畢業者。
|
環保役(水利維護)
|
經濟部(水利署)
|
10
|
1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外交役
|
外交部(國內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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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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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
160
|
|
Labels:
臺灣留學生社團
3/1/14
Research Grant for Foreign Scholars in Chinese Studies-外籍學人赴臺研究漢學獎助
Center of Chinese Studies (CCS)-Research Grant for Foreign Scholars in Chinese Studies:
For further details on the program, visit Center of Chinese Studies, or contact program coordinator Ms. Liau at +886-2-2361-9132 extension 352, or e-mail: liaujane@ncl.edu.tw.
漢學研究中心-外籍學人赴臺研究漢學獎助計畫:
- The program is aimed at foreign 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assistant professors (including post-doctoral researcher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in Chinese studies-related departments at foreign universities, as well as researchers at related foreign academic institutes.The research should be undertaken in Taiwan, and be focused mainly on Taiwan or Chinese studies.
- CCS provides assistance with research expenses, research materials, liaison with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use of CCS facilities, etc.
- Research tenure is three months to one year.
- Application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CCS by May 31 of each year before the year in which grants are intended to be used; notification of CCS’s decision will be given by the end of August of the same year after a careful review.
- Eligibility for travel subsidy is restricted to foreign scholars who currently reside abroad; we regret that scholars already in Taiwan are ineligible.
- Subsidies available under the Research Grant Program are as follows:
- Travel subsidy: One direct round trip economy class air ticket from the domicile of the grant recipient to Taipei will be provided by CCS. Travel expenses will be reimbursed upon arrival in Taiwan on the basis of the ticket stub and receipt.
- Research subsidy: Paid to grant recipients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month and divided into four levels: professor, associate professor, assistant professor (including post-doctoral researcher), and doctoral candidate.
For further details on the program, visit Center of Chinese Studies, or contact program coordinator Ms. Liau at +886-2-2361-9132 extension 352, or e-mail: liaujane@ncl.edu.tw.
漢學研究中心-外籍學人赴臺研究漢學獎助計畫:
- 申請截止日期:2016年5月31日
- 對象:獎助國外大學及學術機相關系所之外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含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赴臺從事學術研究。
- 研究主題:以漢學或臺灣研究為原則研究期間為3個月至1年不等。由漢學研究中心提供來回機票(經濟艙)和每月研究補助費(教授每月新臺幣6萬元整,副教授每月新臺幣5萬元整,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及博士候選人每月新臺幣4萬元整)。
美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
美國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於1972年通過,做為美國教育相關政策及法規上實現性別平等的法源依據。雖然許多美國人都只知道該法保障了女性學生擁有和男性學生相同的運動資源和機會,但其實該法規範了所有接受聯邦資助的學校,要求其對男女學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因此,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也同時觸及到了其他相關的教育議題。
首先是男女是否應該分校的爭議。雖然有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單一性別的教育環境並不會改善學生的學業表現,反而會加深學生在性別上的刻板印象,但近年來採行男女分校的美國公立學校卻有激增的趨勢。原因是2006年美國教育部宣佈了新的規定,讓公立學校得以實施男女分校或分班。而這些學校更引用一些具有爭議的科學研究來說明男女學生需要的教育環境不同,以合理化其政策,像是:
- 男學生需要競爭性強的學習性環境,而女學生則需要互相合作才能成功,競爭的壓力對她們的學習沒有幫助。
- 當樹立權威時,老師不應該對男學生微笑,因為男生的天性會將此視為軟弱的表徵。
- 在接受測驗時,女生不應該限制她們的受測時間,因為她們的腦子不像男生一樣可以在限時的狀況下正常運作。
- 男生的數學會比女生好的原因是男生的身體每天都會分泌大量的男性荷爾蒙,而女生只有在雌激素大量分泌的日子才會對數學理論有比較好的理解能力。
雖然這些看法被視為男女大腦差異的新發現,但其實它們只是加深了傳統的刻板印象而已。實施男女分校或分班不只沒有為學生們帶來教育上的好處,更讓學生無法適應兩性共存的真實社會,像是職場及家庭等等。
其次則是校園性暴力的議題。當學生受到性侵害或性騷擾時,他們的平等受教權也就被剝奪了。所以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也針對這一點做出規範,要求學校必須保護學生不受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影響,確保他們能繼續正常學習。
雖然已經有許多規範和改革來努力改善女大學生及女研究生的學習環境,像是將四月訂為防止性騷擾宣導月,但無論是中小學或是大學,據報每年仍有相當高比例的女學生受到性騷擾。
最後則是未成年懷孕及生子的議題。學生一旦懷孕或是生子,他們將很難順利完成其學業。大約有七成的未成年少女為了生育孩子而輟學,而根據證據指出,學校常見的一些非法的歧視措施,正是造成此一高輟學率的主因。
雖然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已經明定,學校不得將懷孕或是生子的學生退學,但許多學校並沒有積極地對這些學生提供必要的協助,反而是處罰他們。許多女學生指出,當她們懷孕了或是生下孩子之後,她們的校長、輔導老師或是班導師會逼她們離開,去上其他替代性的學校,接受比較次級的教育。
就算留在學校裏,這些學生也會遭受到歧視。常見的不平等措施,像是不准學生以產檢為由請病假或事假,老師拒絕為這些學生補課或是幫助她們追上教學進度,學校人員會以違反道德規範為由,禁止她們參與學校活動,或是對她們說出輕蔑、打擊或非難的不當言論。
學生有權完成他們的學業,無論他們的性別為何,或她們是否懷孕。雖然已經有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的保護,但實際落實到執行面時,仍有許多的問題需要更多的關注以及努力才能獲得解決。
資料來源: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駐休士頓教育組 周汶昊摘譯
主題:性別平等教育
再次進入職場
經濟衰退嚴重衝擊到許多美國人。如果你的年齡是在55歲以上且正在找工作的話,那你並非唯一個遇到問題的人。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統計報告,2013年8月,老年勞工失業率為5.3%,而且老年勞工比年輕勞工的長期失業率高出許多。將近有50%的失業老年勞工找工作的時間超過六個月。
依美國國會支援機關之一的美國政府責任辦公室(Governmental
Accountability Office, GAO)2012年年度報告顯示,老年勞工嘗試回到職場工作時,常遇到一些問題,例如:期待高薪資待遇、過時的工作技能、雇主需負擔其昂貴醫療福利以及面試時呈現明顯的挫折感。
假若你目前正在領取社會福利金(Social Security),並且想再次進入職場,你應該要知道找到一份有支薪的工作,將可能影響到你的社會福利金請領金額計算方式。如果你原本就有在工作且年紀大於退休年齡66歲,那你的收入金額不會影響你原本的福利金請領計算方式。想要更清楚知道你的社會福利金金額的話,建議你聯絡當地社會福利辦公室,以便了解你的社會福利金計算方式。
許多雇主仍然很看重年紀大一點的員工的工作經驗、職業道德以及指導能力,而且願意聘用老年人。因此,如果你是年長的勞工且仍在找工作,不妨列一份你對工作的需求和期望,例如:你是喜歡接近人群的工作或是獨自工作、在戶外工作或是在辦公室工作以及希望每天工作或每周只工作特定幾天等。此外,你可花一些時間來練習你的面試技巧與回答某些在面試時常碰到的問題、檢視你的履歷表上的工作經驗,並且學習如何使用網路申請工作等,更完善準備的會讓你更有機會重回職場。
資料來源:Cincinnati.Com
http://news.cincinnati.com/article/20140220/NEWS0103/302200012/Column-Re-entering-work-force-later-life
駐休士頓教育組 李睿騰 摘譯
主題類別:高齡者就業政策
田納西州學校延長上學時間之成果初探
本月稍早,田納西州審計室(the Tennessee
comptroller's office)發表了一份正式研究的簡要報告,該項研究呈現了田納西州某些辦學成效差的學校如何以延長上學時間的方式來提升績效。
在該項研究中,研究者提供了許多的細節,包括可能增加的支出,讓其他也想嘗試延長上學時間的州有機會評估可行性,設想各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並預估可能會遭遇到的困難與挑戰。
在2012到2013學年,田納西州的平均上學時間是一天7小時。而根據這項研究報告,田納西州目前延長上學時間的79所傳統公立學校,其上學時間都超過了上述的平均,全學年至多增加了300個小時,總時數大約是1,260個小時。另外,該州有49所特許學校也已經延長了上學時間。在2013到2014學年,又多了15所傳統公立學校延長上學時間,而也有愈來愈多的特許學校加入了這個行列。
田納西州並沒有分配任何州政府經費給這些延長上學時間的學校,學校乃是以聯邦經費來支付這些額外時數產生的花費。這些經費多數是從SIG計畫(學校改善補助金計畫,School Improvement Grant program)而來,該項計畫要求學校必須延長上學時間,不過並未特別指定一個上課日必須增加多少時間。另外,學區除了運用中小學教育法第一章(Title I)底下專為弱勢學生設立的聯邦經費,也運用了「21世紀社區學習中心計畫」(the 21st Century Community
Learning Centers program)以及「奔向頂峰奬金」(Race to the Top awards)裡的經費。
這份研究也整理了許多延長上學時間的方式以及各種不同運用這些新增時間的方法。例如地鐵納許維爾學區(Metro Nashville
district)的伯納維斯塔小學(Buena Vista Elementary
School),該校的上學時間比同學區其他學校的上學時間多了45分鐘,也就是從早上8點一直到下午3點45分,學校利用這多出來45分鐘來進行閱讀指導。同樣在地鐵納許維爾學區的珍珠柯漢休閒高中(Pearl Cohn
Entertainment Magnet High School),則是增加了每天兩小時的學業輔導時段,致力於導正行為、開發學生領導才能以及協助他們進入大學。
在經費的使用上也有很多差異,依據每所學校如何運用額外時間而定。例如,有一所小學一年花費了2萬7千3百美元來為低成就學生進行課後輔導計畫(其中2萬3千5百20元給4名教師,2千9百40元是交通津貼,另外840元則是點心費);另外一所小學則只延長3年級到5年級學生的上學時間,週一到週四每天延長1個半小時,一年花了5萬8千美元(5萬元給教師,7千元是交通津貼,另外1千元則是點心費)。其他有許多學校則是以聘請費用較低廉的退休教師或相關專家的方式來降低成本。
田納西州官員們告訴研究者,延長上學時間是現在進行式,而他們則是一邊前進、一邊調整腳步。像某所學校就正在規畫改變現有日程,以提早上學而非延後放學的方式來增加上學時數,因為他們注意到,延後放學時間會導致學生與老師在回家時變得很匆忙,而且由於較晚解散,師生之間的放學後談天機會也變少了。還有,延後放學時間也減少了學生參與課後運動項目的機會。
還有一所學校,一開始是嘗試讓學生自主決定要在多出來的30分鐘上學時間裡做什麼,然而後來卻改變作法,決定為11年級生提供ACT(美國大學測驗,American
College Test) 的先修準備班,為9年級生提供線上閱讀課程。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改變,是因為該校認為這是運用新增時數較有效益的方式。
該項研究較可惜的一點,是研究者並未評量田納西州學生的學業表現是否因為延長上學時間而提高。作者們以檢視並摘錄現有研究的方式,說明雖然目前看來已經執行的延長上學時間計畫似乎有著許多優點,然而還是需要更多證據才能確認延長上學時間與學業表現之間是否呈現正相關。不過,研究者也表示,從過去幾項研究成果中可以確定的是,跟家境富裕的學生比起來,弱勢學生在延長上學時間之後的學業進步幅度改善更多。
資料來源:
駐休士頓教育組 李知音摘譯
主題:補習教育
密西西比州教育廳的展望與未來目標
美國密西西比州教育廳(Mississippi Department of
Education)除提供該州公立學校系統相關的資源與技術協助外,同時扮演聯邦教育政策監督與教育經費分配的角色。
密西西比州教育董事會(Mississippi Board of Education)負責指派教育廳廳長(State Superintendent of Education)、擬訂公共教育政策以及監督該州教育廳。作為董事會行政左右手的教育廳,負責執行州與聯邦教育法規、分配州與聯邦經費、負責學校與學區成敗大責以及核發教師證書。
密西西比州教育廳期望為該州打造出一個世界級的教育系統,讓學生除獲取知識和技能外,也能在大學與職場上有非凡的表現與成就,並且成為令人讚賞的家長與好國民。為實踐這個想法,教育廳希望能提供所有的學生多種邁向成功之路的選擇;而教師與行政人員也必須面對挑戰,並隨之調整腳步以期跟上不斷變化的公共教育情勢。
為了達成董事會的策略目標,教育廳致力於增進全體學生的教育機會,提升公共教育系統裡每一個層級,包括:學區、學校、課室以及每位學生的表現,以確保每一位孩童都能有光明的未來。董事會的三大策略目標,如下:
l
目標一:動員各項資源及提供協助,以確保所有三年級學生的閱讀能力都能達到該年級應有的熟練程度。[註:依2011年安妮凱西基金會(Annie E. Casey Foundation)一份研究報告證實,當學生唸完小學三年級時,是否達到該年級應有的閱讀程度,為影響學生日後學習成效之重要轉捩點。]
l
目標二:至2015年止,輟學率可降低至13%。
l
目標二:至2016年止,有60%的學生在州共同核心課程標準 (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 測驗成績達到熟練(proficient)及精熟(advanced)程度,並且之後每年可陸續增加3%。
對於密西西比州教育的未來發展,董事會設定的任務與目標極具企圖心,主要希望確保所有的學生都能為大學與職涯做好萬全準備。因此董事會期望透過發展政策與權責制度,提供學生領導能力訓練,進而具備世界競爭力。
資料來源:Mississippi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http://www.mde.k12.ms.us/public-notices/about-mde/
http://www.aecf.org/knowledgecenter/publications.aspx?pubguid=%7B58440238-1626-476f-afda-155d2185fb3a%7D
駐休士頓教育組 李睿騰 摘譯
主題類別:教育諮詢單位
休士頓大學資訊公開申請作業流程
根據德州公共資訊公開法(Texas
Public Information Act),除非另有特殊規定,不然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查閱德州政府及其轄下機構的相關事務資料。公立大學亦適用此法,須依個人申請之內容提供有關學校之公開資訊。休士頓大學(University of Houston)因屬德州公立大學,故其系統之下的各校區均受此法管轄。以下就以休士頓大學為例,說明其申請作業流程。
- 所有申請均以書面為之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該文件應包含如下之內容:
1.
申請人姓名及電子郵件(以利承辦單位回覆)。
2.
申請人電話號碼(以利承辦單位聯絡申請人以釐清相關疑問)。
3.
申請人所需資訊之清單或是內容描述,並述明所需資料之起迄時間。所需資料之內容應清楚陳述以利辦理,並述明所欲查詢之機構名稱(如休士頓大學校總區、城中校區、明湖校區或維多利亞校區)。
- 遞交申請書
申請書可以透過電子郵件、郵寄、傳真、或由本人親自遞交等方式,遞交給休士頓大學系統資訊公開主任(Public Information Act Officer)。
- 收費標準
依據德州公共資訊公開法之規定,申請人需自費申請所需之資訊。申請費之計算,以休士頓大學依據德州行政法規(Texas Administrative Code)之規定頒行相關收費標準明細表為準。
若申請之文件為50頁以下之既存資料文件,或是申請之內容經核算後之收費金額低於10美元者均可免收申請費。唯人工處理之工時費用不得超過36小時。
如申請費逾40美元者,承辦單位將提供申請人費用預估明細佐參,如有其他費用較低之替代方案亦一併提供之。如申請費逾100美元者,申請人必須預付50%定金之後,承辦單位始受理申請。
如申請費逾10美元以上,申請人需付清費用後,才能獲得所申請之資料。校方相關網站之各式公開資訊,公眾得自行檢索獲得之,毋需支付任何費用。
- 其他法案相關規定及施行細則
如需了解德州公共資訊公開法之相關內容,可參閱由德州檢察總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of
Texas)所刊行之2014年公共資訊公開法手冊(2014 Public Information Act Handbook)。
- 成績單及其他學生資訊
如需取得本校成績單或其他學生資訊,請逕洽各校區之註冊組,毋需依德州公共資訊公開法之規定提出申請。
- 其他說明
公共資訊公開主任(Public Information Officer,PIO)應由校長任命,負責協調及回覆公共資訊公開法規定下之各項申請。法務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應確保各項校規符合公共資訊公開法之規定,並提供公共資訊公開主任所需之法律協助。如遇法律認定之疑義,則由法務長辦公室決定該資訊是否屬於法定公開範圍,並促請德州檢察總長辦公室釋疑。如檢察總長辦公室在10個工作天內未回覆,則該資訊將視為公開資訊並依申請人之申請書內容提供之。
資料來源:休士頓大學
駐休士頓教育組 周汶昊摘譯
主題:美國對大學資訊公開之具體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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