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7

德州立法提案將列網路霸凌為犯罪行為


德州參議員希望把導致未成年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自殺的網路霸凌列為犯罪行為,但是不少批評該法案者卻認為,網路霸凌的防治比事後懲罰更有效。

德州聖安東尼奧市阿拉莫高中(Alamo Heights High School in San Antonio)學生大衛˙莫拉克(David Molak),幾個月來不斷受到同學在網路上嘲諷他的外表以及暴力威脅,他在20161月結束自己的生命。

大衛˙莫拉克的父母設置了大衛傳奇(David’s Legacy)」基金會,希望提高對網路霸凌和自殺的重視。現在,大衛˙莫拉克的家人正與德州參議員合作,希望德州能把導致未成年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自殺的網路霸凌行為列為犯罪。

大衛的父親麥特˙莫拉克(Matt Molak)說,大衛是他三個小孩中年齡最小的,跟哥哥僅相差五歲,大衛卻生長在一個截然不同的科技時代。法案裡提到,「除了我的空間(MySpace)以及臉書(Facebook)之外,他們這個世代還有許多不知名的網路程式。

莫拉克的案子由聖安東尼奧參議員何塞˙梅內德斯(José Menéndez)提交,列為參議院法案179(Senate Bill 179),他稱之為「大衛法案(David's Law)」。

參議員梅內德斯希望這個法案能夠遏制青少年自殺率的上升。大衛法案將把網路霸凌列為輕罪,允許法院發布傳票揭露匿名在網路騷擾未成年人的人,該法案同時要求公立學校即時呈報案件,以阻止網路霸凌情況發生。如果學生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小孩在網路發表不當言論或有攻擊別人的行為,卻未出面制止,他們將被視為共犯。

大衛法案於201746日送進委員會待審中。立法者在2011年將網路霸凌」一詞添加到德州教育法中,將其置於霸凌」之下,但並沒有對網路霸凌構成任何法律懲罰,而是要求各學區制訂政策預防霸凌以及網路霸凌行為。

一些參議院法案179號的評論者認為,網路霸凌行為的預防勝於懲罰。德州兒童心理發展中心主任喬塞特˙薩克斯頓(Josette Saxton)認為:將網絡霸凌列為犯罪行為,對身心均尚未發展完全的兒童而言,會得到反效果。」

參議院法案179號要求每個學區的董事會均須制訂自殺預防和霸凌的心理健康計畫,而且學校如果發現學生有霸凌行為,可將其轉學或退學。

薩克斯頓認為,根據研究報告驅逐霸凌或使用其他排斥性的行為還不如預防霸凌有效。他說:沒有人須要經歷那些可怕的事情,但如果我們真的想要改變,不要等到50個孩子在社交媒體上說那些話了才採取行動,我們必須預防孩子走到那一步。」

參議員梅內德茲認為預防很重要,但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案。他說:「總是有人會不守法。預防和早期干預應該從小就開始,那樣教出來的小孩,才是網路公民該有的樣子,然而現在仍然有無數的國高中學生認為可以想出最好的『揶揄』或『嘲諷』是很酷的事。而我現在就是在處理一群過了早期預防及干預階段小孩。」

德州專業教育者協會主席(Association of Texas Professional Educators)朱利恩˙巴頓斯(Julleen Bottoms)在科西嘉納的那佛洛小學(Navarro Elementary School in Corsicana)教科技應用,她強調安全的互聯網使用以及如何透過兒童友善網站,如:NetSmartz KidsCommon Sense Media來處理網路霸凌問題。巴頓斯說:「對於每個年級,我們必須教我們的孩子,無論他們的年齡,他們有選擇做什麼,他們做出的任何選擇都會產生後果,他們需要對他們的行為負責任。」巴頓斯認為雖然立法機關習慣不加編經費卻加諸更多責任在學校身上,但她仍支持參議院法案179號。「他們授權給我們,卻不給我們經費。但身為成年人,假如我們認為有可疑的網路霸凌情形,我們仍然必須處理並且找出方法,運用我們手邊的資料把事情處理好。」

雖然大衛的父親持續的與參議員梅內德斯等人合作,以期推動大衛法案,但他知道法案不見得保證會通過。

梅內德斯仍保持堅定的信念。他說:我不想讓另一個家庭經歷心碎悲慟。網路霸凌現正風行,我認為我們必須要更強勢才行。」


資料來源:
The Texas Tribune -- April 1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