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14

國立臺南大學徵求校長候選人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及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自104年8月1日起聘,任期四年。
二、校長候選人資格,除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年資計至103年11月30日止)
(一)就任時年齡未滿六十五歲。
(二)曾擔任專任教授或同等職務五年以上。
(三)具有四年以上之教育或學術行政經驗。
(四)在學術上具有成就與聲望。
(五)身心健康並具有高尚品德與情操。
(六)具有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七)具有卓越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八)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九)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等利益。
三、推薦方式
  推薦方式依下列方式之一推薦:
       (一)由校內編制內專任講師以上之教師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二)本校校友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三)國內外學術單位之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二十人以上之推薦。
四、歡迎推薦之個人或團體,來電(函)索取推薦表格或自本校網頁「校長遴選公告」下載(http://pselection.nutn.edu.tw),請填妥校長候選人連署推薦表後,連同校長候選人資料表(請附PDF電子檔)及三年內二吋證件照(請附電子檔)等相關資料於民國103年11月30日(星期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達或親送「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五、被推薦人提供之資料如有不全或表格、撰寫方式不符規定等情形,經通知聯絡人及被推薦人應於一週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為放棄。
六、本校聯絡資料如下:
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電話:06-2133111轉153 、傳真:06-2137323
聯絡人: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林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