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13

同學會辦理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


請於活動前2週向教育組提出申請,由於經費有限教育組辦理經費補助,以1學期補助1次為原則,並將依下列優先次序予以考慮補助,請配合辦理。
  1. 參加學校國際節展示及表演。
  2. 辦理新舊會長改選、新生接待活動。
  3. 出辦會訊、會刊、及當地留學生活指南。
  4. 辦理重要節慶活動,並邀請國際友人參加。
  5. 辦理專題研討會、新生座談會及就學座談會等學術活動。
  6. 郊遊、烤肉、聚餐及舞會原則上不予補助。
  • 同學會辦理活動,請量力而行,儘量多方面籌措財源,並適度收費。
  • 如何向學校爭取經費:
  1. 了解學校規定,照規定提出申請,並定期派代表參加開會。
  2. 如能爭取進入預算委員會則更為有利。
  3. 要積極爭取。多與有關人員溝通,知道有那些名目可以申請補助。不同單位可能有不同的名目,
    除學生會(Student Government)外,外籍學生顧問室亦可能有經費可供申請。
  4. 預算報告書要詳細。
  5. 要準備為預算提出答辯。
  6. 活動過程中,隨時讓有關人員知道工作進展。
  7. 多貼海報,儘量讓各方面的人知道同學會活動,建立良好形象,以利以後之申請。
  8. 辦活動時,邀請校長、院長系主任、學生顧問及有關人員參加。
  9. 建檔留下資料,以供日後參考。
請於活動結束後三十日內(必須同一會計年度內)檢附活動報告書(格式如附件三),支出憑證(收據)正本(帳目較繁者,應加附支出明細表,並自行黏妥收據)、領款收據、及原核准函影本,送文化組核實後撥款歸墊。請於附件一表格中填寫銀行帳戶名稱(填寫支票支付人姓名)未依此程序辦理,或未於通知時限內補正資料者,歉難補助。